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 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月27日召开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娜报道)1月19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月27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肩负着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意志行动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新疆“十五五”开局起步,事关新疆未来五年发展,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审议各项议题,严肃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要务实高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圆满成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作出更大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秘书长王江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当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3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